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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今天上班的時候接到兩通來自我住處該區戶政事務所的電話,提醒我4/3前幫新生兒完成戶口登記,才來得及領消費卷;現在行政單位真是貼心,連續來兩通電話提醒,其實我們夫婦倆早就盤算好一定要早點替小妹妹取名字,我們從十幾個名字刪到剩下2個名字,再以民意調查及抽籤的結果,於今天中午拍案決定,小妹妹的名字是:

蔡惟芳

下午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戶口登記,也代表惟芳將可在她懵懂無知的吸奶期之中,領到消費卷,身為爸爸媽媽的我們一定會有相同的對外說辭:我們一定會將消費卷用在小孩子的身上!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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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udiptery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